美国何以长存:保守主义重新寻找自己(1)

1940年6月,俄亥俄州联邦参议员罗伯特·塔夫脱来到费城,参加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他是当时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主要竞争者之一,也被许多人视为美国传统保守主义的重要代表。此时,美国尚未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但欧洲战局已经急剧恶化。德国军队横扫西欧,法国在当月战败,英国几乎独自面对纳粹德国的军事威胁。美国社会正在激烈争论,国家究竟应当继续避免卷入欧洲战争,还是应该更加积极地支持那些抵抗德国扩张的国家。与此同时,罗斯福的新政已经改变了联邦政府与经济生活之间的关系。对于共和党人来说,问题不再只是如何反对罗斯福,而是如何在一个国内制度与国际环境都发生重大变化的时代,重新确定自己的政治方向。

塔夫脱代表了其中一种选择。他的父亲威廉·霍华德·塔夫脱曾经担任美国总统,后来又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特·塔夫脱继承了家族对法律、制度和公共责任的重视,但他的政治立场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他支持私人企业、财政纪律和有限政府,强调国会在宪政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反对行政权力不断向总统和联邦官僚机构集中。在国际事务上,他对美国承担过于广泛的海外义务保持警惕,担心长期的军事承诺不仅会消耗国家资源,也可能改变美国共和国的政治性质。

然而,共和党最终没有选择塔夫脱,而是提名了温德尔·威尔基。威尔基原本是民主党人,也曾经是公用事业企业的管理者,后来成为罗斯福经济政策的著名批评者。他在1940年共和党大会上迅速获得支持,尤其受到那些认为美国必须更加积极地援助英国、抵抗纳粹扩张的人欢迎。塔夫脱与威尔基之间的竞争,揭示了共和党内部正在形成的一项重要分歧:美国究竟应当继续把宪政约束、国内经济自由和避免海外纠缠作为政治原则的中心,还是应当适应一个美国力量与国际安全越来越难以分开的世界?

这场提名竞争还说明,共和党与美国保守主义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共和党内部既有强调企业利益和经济效率的温和派,也有支持国际合作的政治人物,还有重视财政纪律、传统社会制度和宪法限制的保守派。一些人反对罗斯福,是因为他们认为新政破坏了宪政秩序;另一些人则主要不满具体的税收、监管或劳动政策。还有人认为,共和党如果希望重新赢得全国选举,就必须接受新政已经建立的相当一部分制度,只是承诺以更加有效和节制的方式管理它们。

对于塔夫脱及其思想上的同道而言,这是一种两难选择。如果坚持旧有的有限政府原则,他们可能被认为无法理解经济危机和国际安全所带来的新挑战;如果完全接受新的政治共识,他们又可能失去使保守主义具有独立意义的思想基础。问题不只是如何赢得选举,而是当一个国家的制度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时,一种政治传统应当如何继续忠于自己的原则。

现代美国保守主义的形成,正是在这种困难中开始的。我们今天所熟悉的保守主义运动,并不是从美国建国时代一直完整延续下来的统一思想体系,也不是十九世纪某个政党政治立场的简单继承。它是在新政、行政国家扩张、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逐渐形成的过程中,通过不同政治人物与思想家之间的争论、选择和重新组合,发展起来的。它继承了关于个人自由、宪法、市场、宗教、社会传统和国家独立的不同观念,却必须重新回答,当这些原则在现实中发生冲突时,究竟应当优先维护什么。

后来被称为“老右派”(Old Right)的人物,在这一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这个名称并不指一个拥有统一纲领的政党或组织,也不是当时所有相关人物共同使用的自我称谓。它主要用来描述一批在新政时代及其后反对联邦权力过度扩张、并在不同程度上反对美国承担广泛国际义务的政治人物、记者、经济学家和思想家。他们之间存在明显分歧,却普遍担心,现代国家正在不断积累权力,而这种积累可能逐渐削弱个人、地方社区和宪政机构的独立性。

要理解他们的意义,首先需要看到,新政究竟如何改变了保守主义所面对的现实。

十九世纪美国关于有限政府的争论,发生在一个联邦行政机构相对有限的社会中。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没有影响经济发展。关税、土地政策、银行制度、铁路建设、企业特许和军事支出,长期以来都深刻塑造了美国经济。美国也从未始终如一地实践自己宣称的平等自由原则。奴隶制、种族排斥、妇女权利的限制,以及对原住民的政策,都揭示了宪政理想与政治现实之间的严重矛盾。但总体而言,联邦政府对于普通公民日常经济安全所承担的持续责任,仍然远小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形成的制度安排。

新政改变了这一环境。银行监管、社会保险、联邦劳动法、农业支持和不断扩大的行政机构,使美国人逐渐形成新的政府期待。许多制度没有随着经济紧急状态的结束而消失,而是成为普通生活的一部分。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保守主义者已经无法仅仅通过呼吁回到罗斯福以前的时代,来确定自己的政治纲领。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开始根据社会保障、劳动法规和新的金融制度安排自己的工作、储蓄与退休生活。取消这些制度,不再只是抽象地维护有限政府,而会直接影响已经依赖这些制度生活的人们。

问题因此不仅是政治性的,也是哲学性的。当一个宪政国家已经发生重大制度变化时,保守主义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努力恢复新政以前的联邦政府结构,还是接受某些改革已经成为现实,同时防止公共权力继续无限扩张?保守主义的使命,是保存某个历史时期的具体制度,还是维护那些能够通过不同制度形式体现出来的持久原则?

这些问题使保守主义者产生分歧,而这种分歧并不总是能够通过政党标签看出来。

罗伯特·塔夫脱之所以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人物,部分原因就在于,他把对中央集权的强烈批评,与对具体立法问题的认真研究结合起来。他并不是一个认为联邦政府不应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政治人物,也明白现代经济和社会问题不能完全依靠个人责任的口号加以解决。但他始终强调,政府职责必须有清晰的边界,国会应当保留对立法的实质控制,联邦机构不应在缺乏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取代私人组织和州、地方政府的作用。

塔夫脱的立场建立在一种特定的宪政理解之上。宪法并不只是一套在政府追求效率时可以设法绕过的程序规定,它包含着对人类权力的一项基本判断:权力必须分散,因为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可以被无条件地信任。总统当然需要领导国家,但不能仅仅依靠紧急状态和宽泛的行政裁量,成为决定国家政策的唯一中心。国会虽然程序缓慢、内部意见分歧,却正因为具有公开辩论和不同地区代表参与的特点,承担着防止权力集中的重要责任。

罗斯福时代的经验,使这种担忧更加突出。新政扩大了总统领导下的行政机构,战争紧急状态又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权力。支持者认为,这些变化是国家应对非常困难所必需的;批评者则担心,原本作为例外的权力安排正在逐渐成为政府运作的常态。如果每一次重大经济困难或国际危机,都可以成为扩大行政权力的理由,那么,宪法原本设立的限制就可能在没有正式修改的情况下逐渐失去实际意义。

因此,塔夫脱所反对的,不只是罗斯福政府实施的某些政策,也包括这些政策所建立的制度先例。一项法律即使能够产生有益结果,如果它把过多裁量权交给行政部门,仍然值得警惕;一项紧急措施即使在短期内有充分理由,如果它后来成为永久制度,也可能带来危险;一项政策即使受到多数公众支持,仍然需要接受宪法原则的检验。这些区别反映了一种保守主义判断:自由政府能否长久存在,不仅取决于它实现了什么目标,也取决于它通过什么方式行使权力。

然而,塔夫脱的政治生涯同样说明,把这些原则转化为实际政策并不容易。参议员必须对具体法案投票,与政治对手妥协,并回应选民的现实需要,而这些问题未必总能被整齐地归入某种哲学范畴。塔夫脱有时支持某些联邦社会政策,而这些政策却遭到更加坚决的有限政府倡导者反对。他参与住房、教育、医疗和劳动问题的立法讨论,也愿意在特定条件下接受政府承担一定的公共责任。他的政治记录,因此比一个坚决反对所有政府干预的形象复杂得多。

这种复杂性未必意味着原则上的矛盾。它反映了保守主义在现代国家中必须面对的困难:如何区分正当的公共责任与不必要的国家扩张?答案不能仅仅取决于政府是否参与某项事务,而需要考察政策的目的、由哪一级政府负责、行政裁量有多大、财政责任如何分配,以及它对私人和自愿组织产生什么影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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